南涧: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 书面提醒77人问责9人

发布时间:2017-06-05 08:03:08   来源:大理州纪委

今年来,南涧县纪检监察机关精准专项纪律检查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倒逼责任落实,紧盯扶贫领域专项资金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,做到执纪问责尺度不松、狠抓作风建设决心不减,全力护航精准脱贫工作。

严密组织领导,确保工作落实。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敢于亮剑,将工作重心下移,践行挺纪在前,把执行“六大纪律”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结合起来,从严纪律检查。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了以县委书记、县长为组长,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,抽调县纪检监察机关相关部室、派出纪工委人员为成员的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,采取有力措施,对全县5镇3乡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,确保中央和省州县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。

细化工作方案,明确检查内容。制定《南涧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》,明确了工作目标、检查对象、检查内容、检查方式以及工作要求。重点检查执行政治纪律情况、责任压实情况、精准扶贫情况、政策执行情况、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情况、脱贫实效情况、“挂包帮”单位(部门)帮扶情况、驻村扶贫工作队履职情况。将督查结果处理报告、通报、奖励等“四项制度”作为“杀手锏”,精准发力解决突出问题,每月末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,分别对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曝光。

坚持问题导向,开展专项督查。采取不打招呼、不定路线、不定时间、不定农户进行抽查,检查时,不召开会议听汇报,不搞调研性检查,采取查阅痕迹、个别谈话、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,督查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中,乡村干部、驻村“第一书记”、驻村工作队员是否到岗到位,是否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了解实情和需求,是否按照“找问题、补短板、促攻坚”专项行动推进落实,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、脱贫政策走偏受阻、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,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。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3次,发出专项督查通报3期,并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。

强化追责问责,夯实纪律保障。按照省、州纪委《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》要求,强化责任担当,针对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综合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对一般性问题,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整改;对在工作中作风不实,存在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违纪行为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迁就。今年以来,对专项督查中不在岗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通报批评6人,书面提醒谈话77人,问责9人,切实发挥震慑作用,有力促进精准脱贫工作顺利推进。(胡增富)